中央人民政府
陕西省人民政府
咸阳市人民政府
彬县县委
彬县人大
彬县政府
彬县政协
中文版
English
手机版
政 府 市 民 企 业 旅 游 三 农
more
  便民公告

more
  生活小常识

  便民信息
常用电话
西安火车站
公交线路
住房公积金
高考成绩
卫生许可证..
律师查询
医保定点药..
违章车辆
医保定点医..
学历查询
司法资格考..
网上备案
高考网上填..
咸阳航班
 
 

当前位置:
首页市民生活小常识正文


鸡蛋不宜与哪些食物同食




  1.
鸡蛋与牛奶
  
  牛奶中含乳糖,乳糖是半乳糖与葡萄糖的二聚体,其中半乳糖就是其营养所在。鸡蛋含有很多蛋白质,分解为氨基酸,氨基酸的吸收耗能
(小肠壁上的主动运输)

  此时,血液中可利用的葡萄糖较少,半乳糖就会被氧化供能。鸡蛋里的某种蛋白会和牛奶里的某中营养成分相互反应,使营养价值下降,所以不宜同食。


  2.鸡蛋与豆浆
  
  生豆浆中含有胰蛋白酶抑制物,它能抑制人体蛋白酶的活性,影响蛋白质在人体内的消化和吸收,鸡蛋的蛋清里含有粘性蛋白,可以同豆浆中的胰蛋白酶结合,使蛋白质的分解受到阻碍,从而降低人体对蛋白质的吸收率。


  3.鸡蛋与白糖同煮

  很多地方有吃糖水荷包蛋的习惯。其实,鸡蛋和白糖同煮,会使鸡蛋蛋白质中的氨基酸形成果糖基赖氨酸的结合物。这种物质不易被人体吸收,对健康会产生不良作用。
 


相关信息
返回首页
打印本文
返回顶部
关闭窗口
彬县人民政府主办 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彬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与维护
邮编:713500  联系电话:029-34922659  邮箱:34922659@163.com
中国.彬县 版权所有  ICP备案/许可证编号为: 陕ICP备06007073号